六安市永安路(大别山路-菜籽河路、紫竹林路-淠河南路段)道路工程结算审核报告

 信息来源:      浏览次数:694次     发布人:管理员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2-01-17


  根据《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<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六办发〔2017〕40号)的相关规定,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月9日,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永安路(大别山路-菜籽河路、紫竹林路-淠河南路段)道路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,审核结果如下:

  一、基本情况及说明

 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城区。工程内容包括车行道、人行道、道路照明、交通设施等,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。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年3月1日,竣工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。本工程延期868天,建设单位已提供延期说明。

 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;监理单位为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;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;施工单位为安徽鑫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。

  本工程合同价11118693.53元,合同外增加570195.58元,结算送审价为11688889.11元。

  二、审核依据及说明

  1、计价依据:2005版《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、《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》、《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》、《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》、《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》等

  2、工程相关的图集及规范等;

  3、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《六安市永安路(大别山路-菜籽河路、紫竹林路-淠河南路段)道路工程》;

  4、工程施工合同、招标文件、工程经济签证等;

  5、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。

  三、审核增减说明、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

  审减部分合计1354737.41元。

  (一)道路工程审减合计198099.92元。

  1、经现场查看挖沟槽土方(沟槽及井),工程量核减393.95m3,核减计1181.85元;

  2、经现场查看填方(沟槽及井回填),工程量核减322.51 m3,核减计1612.55元;

  3、经现场查看树池砌筑,工程量核减57个,核减计10830.00元;

  4、经现场查看d800混凝土管道铺设,工程量核减35.6m,核减计6882.40元;

  5、经现场查看d1000混凝土管道铺设,工程量核减48m,核减计17664元;

  6、经现场查看出水口,工程量核减2处,核减计5116元;

  7、经现场查看单柱道路标牌(450*450),工程量核减4套,核减计2052元;

  8、经现场查看单柱道路标牌(1400*380),工程量核减2套,核减计2430元;

  9、经现场查看d300混凝土管道铺设,工程量核减30m,核减计2850元;

  10、经现场查看砌筑检查井,工程量核减2座,核减计2758元;

  11、经现场查看塑料管道铺设(d500),工程量核减24.63m,核减计3793.02元;

  12、经现场查看φ1000砌筑污水检查井,工程量核减3座,核减计3681元;

  13、经现场查看砌筑工作井,工程量核减1座,核减计23112元;

  14、经现场查看砌筑接收井,工程量核减1座,核减计12208元;

  15、经现场查看信号控制机,工程量核减1个,核减计7088元;

  16、经现场查看悬臂式灯杆+信号灯安装,工程量核减4套,核减计37125元;

  17、经现场查看人行灯安装,工程量核减4套,核减计12960元;

  18、经现场查看手井,工程量核减7座,核减计1960元;

  19、经现场查看单柱道路标牌(450*450),工程量核减4套,核减计2052元;

  20、经现场查看单柱道路标牌(800*800),工程量核减5套,核减计3375元;

  21、经现场查看单柱道路标牌(三角型边900),工程量核减2套,核减计1350元;

  22、经现场查看直行标记,工程量核减54个,核减计1566元;

  23、其他零星项目、措施费、不可竞争费及税金等,核减计34453.1元。

  (二)绿化工程审减合计649501.10元。

  1、经现场查看人工挖槽、换土,工程量核减2845.36 m3,核减计56694.02元;

  2、经现场查看整理绿化用地,工程量核减1567.14 m3,核减计1567.14元;

  3、经现场查看栽植香樟A,工程量核减75株,核减计57525元;

  4、经现场查看栽植香樟B,工程量核减412株,核减计33784元;

  5、经现场查看栽植香樟C,工程量核减66株,核减计27852元;

  6、经现场查看栽植乌桕,工程量核减19株,核减计16359元;

  7、经现场查看栽植三角枫,工程量核减736株,核减计191360元;

  8、经现场查看栽植丛生桂花,工程量核减34株,核减计4692元;

  9、经现场查看栽植丛生紫荆,工程量核减768株,核减计36096元;

  10、经现场查看栽植红叶石楠,工程量核减300m2,核减计13200元;

  11、经现场查看栽植海桐,工程量核减750m2,核减计38250元;

  12、经现场查看栽植红花继木,工程量核减102m2,核减计7344元;

  13、经现场查看栽植大花鸢尾,工程量核减136m2,核减计1360元;

  14、经现场查看栽植喜树,工程量核减81株,核减计43497元;

  15、经现场查看铺种葱兰,工程量核减116.64 m2,核减计3732.48元;

  16、经现场查看栽植合欢,工程量核减2株,核减计1296元;

  17、其他零星项目、措施费、不可竞争费及税金等,核减计114892.46元。

  (三)照明工程审减合计153944.81元。

  1、经现场查看手井、过路井、灯箱预留井,工程量核减30座,核减计9606元;

  2、经现场查看过路拉管 PE114,工程量核减512m,核减计84480.00元;

  3、经现场查看立柱式灯杆+信号灯,工程量核减1套,核减计6056元;

  4、经现场查看立柱式人行灯,工程量核减8套,核减计28800元;

  5、经现场查看黄闪灯,工程量核减3套,核减计9642元;

  6、经现场查看手井,工程量核减7座,核减计9240元;

  7、其他零星项目、措施费、不可竞争费及税金等,核减计6120.81元。

  (四)联系单核减计349544.65元。

  1、联系单配电箱下火增加,经现场查看电力电缆等,工程量核减492m,核减计63661.61元;

  2、联系单淠河南路路面搭接,经现场查看沥青混凝土路面,工程量核减437m2,核减计160106.30元;

  3、联系单红绿灯处增加,经现场查看电力电缆,工程量核减446.5m,核减计20582.07元;

  4、联系单电力管线过路保护,经现场查看电缆保护管,工程量核减10m,核减计6294.63元;

  5、其他零星项目、措施费、不可竞争费、税金及下浮比例等,核减计98900.04元。

  (五)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%部分审核咨询费3646.93元。

  四、审核结果及建议

  六安市永安路(大别山路-菜籽河路、紫竹林路-淠河南路段)道路工程结算送审价11688889.11元,审定价10334151.70元(审减1354737.41元)。

 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按上述审核结果10334151.70元与安徽鑫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理结算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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